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西宁中院出奇葩判决结果来了:改判…
·买了法拍房,十年住不上?抗诉!再…
·西宁中院出奇葩判决:支持上诉人请…
·吉林农安县一土地受让14年被判解除…
·河北平山县一单位否定省高院判决!…
·法学专家:石如玉、海南水安公司索…
·法学专家评河北高远公司刘格平案:…
·法学专家认为中原黄金冶炼厂原董事…
点击TOP(10)  
·西宁中院出奇葩判决结果来了:改判…
·买了法拍房,十年住不上?抗诉!再…
·西宁中院出奇葩判决:支持上诉人请…
·吉林农安县一土地受让14年被判解除…
·河北平山县一单位否定省高院判决!…
·法学专家:石如玉、海南水安公司索…
·法学专家评河北高远公司刘格平案:…
·法学专家认为中原黄金冶炼厂原董事…
·遇难者尸骨未寒,责任主体欲“借尸…
·浙江景宁县政府被判行政违法
图片文章  

西宁中院出奇葩判决…

买了法拍房,十年住…

西宁中院出奇葩判决…

吉林农安县一土地受…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视点 >> 正文
法律空白处的“尊严死”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法讯网作者:汲东野 点击数:14988 更新时间:2013/8/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 。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讯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电话:010-86753111 E-mail:chinafxw@qq.com ltp888@126.com QQ:663924333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法律空白处的“尊严死”〗的最新评论:
     

    施行是个“复杂的事”

           2012年,顾晋就曾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议案,建议制定相关法规在全社会推广“尊严死”,让“生前预嘱”具备法律效力,并已被列为正式议案。
           除了顾晋,全国政协委员陶斯亮、凌峰都曾作出过相关“尊严死”的提案。据郝新平介绍,大概连续4年,都有人提出过相关“尊严死”的立法提案。
           目前,法律的空白,始终是“尊严死”的尴尬之处——法律虽未明令禁止,但也并不支持。
           曾有使用“生前预嘱”实现“尊严死”的例子。
           2012年2月2日,张爱萍将军的夫人李又兰在家人和301医院的帮助下,实现了“尊严死”。
           她被一些人认为是使用“生前预嘱”的第一人。
           李又兰曾在临终之前写下一份“生前预嘱”夹在日记本里,内容大致是:在我头脑清晰时,写下此“生前预嘱”。今后如当我病情危及生命时,千万不要用生命支持疗法抢救,如插各种管子等,必要时可给予安眠、止痛。让我安详、自然、无痛苦地走完人生的旅程。
           在李又兰进入弥留之时,家人、医生果然谨遵其嘱。李又兰在病重昏迷了半日后逝去。
           然而,更多的时候,“尊严死”在现实中的施行还存在着不少阻碍。
           医学博士陈作兵放弃救治父亲的事情,曾经引起巨大舆论争议。
           当时,陈作兵父亲确诊为腹膜恶性间皮瘤晚期,已全身转移,无法治愈。如果选择化疗,最多也只能延长几个月生命,还会带来脱发、无力等副作用。他的父亲在得知病情后很平静,决定放弃治疗,回家乡。陈作兵敬佩父亲的决定,选择了支持。
           然而,家乡村民对此非常不解:陈作兵的父亲是抗美援朝老兵,享有全额医保,儿子又是省城大医院的医生,为什么不竭力医治呢?非议向陈作兵袭来。
           北京协和医院急诊科教授、主任于学忠曾认为,受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影响,“生前预嘱”在中国还得经历一个特别漫长的过程。
           山东某肿瘤医院的韩姓院长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这种“尊严死”的推广执行基本毫无意义,也不太可能。他称,通常当医生告诉家属病人的病情时,家属因为经济问题等考虑,就已经帮病人作出决定。一些病人可能到生命的最后都不知道自己的病情。而作为医护人员,他们能做的一般是听从家属意见,决定治疗的方案或是否继续治疗等。
           北京推广“生前预嘱”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复兴医院院长席修明曾对《京华时报》表示,“尊严死”的实现是个“复杂的事”——“如果患者20岁写下‘生前预嘱’,其80岁临终前,医学水平也许完全可以救治。另外,如果其‘生前预嘱’交给了其前妻或前夫,那其临终时谁来出示?还有家人不出示怎么办?”
           席修明说,即使患者签署或手写了“生前预嘱”,但这些都只是临终者的心愿。至于要不要遵守关键还得看家属的意思,现实中选择放弃治疗的人太少了。
           清华大学清华医院副院长王仲曾接受郝新平的采访。在谈及“老人不想抢救,子女要抢救,你接受哪个”时,他解释说,其实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医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老人说不抢救,他死了,子女找医生打官司。因此,他认为,现在,主要是医生尊重家属的意愿远远重于尊重病人的意愿。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