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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入反商业贿赂新纪元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中国法宣网作者:陈霄 点击数:13380 更新时间:2015/1/14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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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国进入反商业贿赂新纪元〗的最新评论:

    2014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专刊(一)

    1月10日,2014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北京会场举行“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揭牌仪式。  
    反商业贿赂专题(一)

           编者按:1月10日,在2014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上,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与律商联讯共同发布了中国首部反商业贿赂蓝皮书——《2014-2015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蓝皮书通过问卷调查、深度访谈、沙龙讨论等形式,摸底了中国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现状。
           报告认为,种种迹象表明,中国反商业贿赂执法力度正在不断增强,中国已进入反商业贿赂新的执法时代,但却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反商业贿赂法。报告呼吁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更加公开公正统一的执法。
           据悉,中国此前尚无针对中国反商业贿赂合规的实证调研分析,此次报告的发布,填补了国内的空白,必将对企业的治理和中国公司法务工作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带来巨大的、积极的影响。

    法治周末记者 陈霄
           1月10日,中国首部反商业贿赂蓝皮书——《2014-2015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在北京发布。
           当天,正值2014中国公司法务年会•北京会场开幕。在年会上,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联合全球知名法律服务公司律商联讯共同发布了蓝皮书。
           蓝皮书指出,中国已进入反商业贿赂新的执法时代,并呼吁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更加公开公正统一的执法。

           意义:填补了国内研究空白

           与昔年西门子行贿门创下FCPA(美国《海外反腐败法》)单家公司最高罚单纪录类似,2014年,中国的法院也对世界药商巨头葛兰素史克(GSK)开出了迄今为止国内针对商业贿赂的最高罚单:人民币30亿元。GSK的多位公司高管也均被判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而获刑。
           GSK案的天价罚单,加上中国近两年正在轰轰烈烈进行的反腐行动,再次引起了外界对商业贿赂问题的关注。
           “中国加大了反商业贿赂力度。”蓝皮书主笔尹云霞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过去的两年,执法部门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整体数量是增加的。
           根据目前的公开资料,国内反商业贿赂曾在2006年出现过一个高潮,并在随后的时间里有所持续。最直接的导火索被认为是此前的“德普事件”和“朗迅事件”。前者指天津德普公司因向中国的实验室人员及公立医院医生行贿而被罚;后者指朗迅时任中国区总裁等几个高管因涉嫌为合作方提供回扣而被解除职务。
           商业贿赂问题在相关专家的呼吁下得到领导人的关注,随后中央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决定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2006年反腐工作的重点。此后,中国的反商业贿赂行动加速。
           来自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7月至2011年12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2214件,涉案金额260.6亿元。
           2013年,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中国工商总局统计,当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521件,案值15.24亿元。
           与长期以来传统的观点并不完全吻合,刚刚公布的调研报告显示,快消品和食品行业有四成以上的企业支付金钱来影响经营业务或取得优惠待遇,高于其他行业。
           而据执法部门长期以来披露的数据,医疗药品行业一直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
           不过,报告也指明,接近一半的受访者不愿意就此情况予以披露。这意味着实际上商业贿赂的情况可能远比报告显示出来的更为严重。
           在沉寂了几年之后,始于2013年的GSK案件,再次将商业贿赂话题带入公众视野。
           “中国对反商业贿赂越来越重视,无论是从GSK案还是从其他的一些小案件来看,都很明显。”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研究中心研究员唐功远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中国反商业贿赂调研报告编委会主任冯宝真说,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企业走出去的越来越多,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我们不仅要“攘外”,还要“安内”。我们新一届领导上台后反腐败成为新常态,近几年大家也都非常关注美国海外反腐败法(FCPA)对中国的影响。报告试图回答这些问题,即目前而言,我们是否已经做到位了,我们是否有诸多的能力去应对国内外的双重导向。
           与会专家认为,首部反商业贿赂蓝皮书填补了国内的空白。
           主持发布仪式的法制日报副总编辑伍彪称,这一份在中国有开创意义的蓝皮书,一定会对企业的治理和中国公司法务工作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会有巨大的、积极的影响。
           唐功远认为,蓝皮书的发布非常有意义,主要是通过访谈、问卷、沙龙讨论等方式来调研,数据和图表都很直观,有点有面、有规律总结,细致地反映了中国目前反商业贿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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