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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民宗

浙江景宁发生一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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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住建局长翁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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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薄云天正气歌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中国法宣网作者:葛海有 点击数:13845 更新时间:2011/11/12 文章录入:zjlzf    责任编辑:l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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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义薄云天正气歌〗的最新评论:

    义薄云天正气歌
    ——记农民反腐勇士楼樟法高票当选村主任的先进事迹

                         葛海有

    鹍鹏展翅,高飞万里,在于他有勇气搏击风雨;蜡烛所以能给黑暗带来光明,在于它勇于燃烧自己.....    

         —————— 作者手记
        以上手记,是我采访、调研楼樟法同志“反腐倡廉事迹,品味勇士雄心壮志的一点感悟。
       2011年2月11日,《金华日报》浙中周末、关注版刊发了一篇题为《义乌“反腐勇士” 高票当选村主任》的报道。读后,让我大为震惊,在一个1700多选民,780余位党员的大村子里,竟然由一个年过67岁的白发老汉,以1132票的绝对高票当任为村委主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让我的心中莫名感动,情不自禁动感,飞出了一首大风飞歌:
       大风起兮,情飞扬;
       魂牵四海兮,为故乡......
       一片热土兮,正气旺;
       义薄云天兮,千古荡气回肠......
        是的,人生的历史就是这样:“有志者事竟成,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楼樟法同志的反腐业绩;为蒲松龄的千古绝唱,作了最有力的正义和注脚。
        一、党和政府给力,反腐廉生生勇气。
        今年已经67岁的楼樟法,在下湾村,乃至在义乌市民的心中,的确是小有名气的新闻人物。
        改革开放后,楼樟法凭着对家乡这份热土的挚爱,毅然从乡镇社区脱干为农,走进了市场经济的大海。由于他诚信敬业;坦诚为人,没有几年,他的生意便十分红火,全村他第一个盖起了四层楼高房,并成了生意场上一位名人,他的日子有滋有味......
        笔者心怀对楼樟法同志的敬意,曾经走访过下湾村的数十位村民,但凡所见,村民们都会竖起大拇指称赞:“他呀!真是块仗义的硬骨头,是条很正义的男子汉!”
        解读楼樟法的“仗义”和“正义”,为什么他能十几年破釜沉舟,倾家荡产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为什么他几遭打击报复,身心摧残,却决不妥协,绝不服输?我发现他的精神源力和生命动力源自二条:一是楼樟法坚信党的英明伟大,坚信反腐倡廉的法制法规定能根除病毒:坚信党的村务公开、公正的阳光政策,一定能深入人心......坚信正义将战胜邪恶。这是他“只认死理”的立体所在,源力所在。二是民生所在,民力所在,民主所在,就是党心、党风、党性所在。胡锦涛总书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是我党的执政之基,立党之基。这便是楼樟法在反腐路上勇往直前的生命动力所在。
       请看下面这些真实的史实记录,便是政府、政令和法规最给力的最好正义和注脚: 
    正义之一:政令法规和党纪国法,不容腐败。                           
      2000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解释指出:“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务,构成犯罪的,适用于382条贪污罪,38条挪用公款罪,385条、386条受贿罪规定,依法加以严惩。” 

       事实证明,1999年5月10日,下湾村官借村委名议向市土管局申请“取沙造田”的报告,是一个村官权利嫁接,权力分红的骗局。早在1999年7月23日,义乌土管局与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1999年度第五批垦造耕地补助项目通知》之前的5月18日,村民讨论,村支部副书记就与村委签订了承包合同。所谓公开中标,也不过是虚愰一枪。村官们不但从政府手中捞取补助金27万元,而且在卖沙中纯牟利就多达1000余万元;不仅如此,在所谓一次性缴纳承包款585万元与造田押金45万时,有玩弄权术,上交村账户的钱竟变成了488.5万元,其中105万元钱却又不翼而飞了。
      依法规定而诉民声,据实证而达民意,这是天经地义的正义之声;既合法、合规、合情;诉的有根有据,诉得义薄云天。所以楼樟法的上访和起诉,完全是正义的,得民心的。    
        笔者在采访中,下湾村存的村民告诉我:“楼樟法2000年向时局所信访反映的情况,件件真实的。隔水畈的田,对楼樟法所在的第7队来说是没有份的,他得不到一份好处。他完全处于一名普通老百姓员的真心和正义,没有任何个人的思想和成见.......但是,没有多久,他就受到了村干部的打击和报......
    正义之二:全国、省地市政府给力
        楼樟法的义举,深获党中央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请看下面史实:
    2006年3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答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浙江义乌市江东街道下湾村楼樟法等人来信上访,已经我室接待,现介绍前往你处,请接谈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006年3月22日,浙江省常委会办公厅给楼樟法同志复信。“你写给俞国行副主任的信,我们已经收到了。来信反映的信访事项应由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处理。信访材料已转去,请直接与他们联系。”
        2006年12月5日,义乌市人大常委会给楼樟法同志复函:“你们写给省人大常委会俞国行副主任的信,我们于2006年3月27日获悉,根据是人常委领导的批示精神,我们及时向江东街道进行了调查。”
        “据查,你们反映的问题,江东街道办事处与有关部门已于2005年10份组成联合工作组,对你村的清账理财工作进行调查。到2005年12月底,帐内清理已基本结束,目前进入外调及财务清理报告形成阶段。此复。”
        政府审计调查结论赫然彰目:不法村官单就批地造房公然瓜分集体资金4513.52万元。其中,2名“村官”9家亲友48幢造房用地审计核实,集体应收入6407.21万元,而实际只收入2247.19万元,其中4160.02万元不翼而飞。另外在“巧立名目”和“暗箱操作”中,又分别以权谋私189.68万和163.9万元。
    正义之三:中央、省市纪检委、国家信访局给力
        2009年4月、5月、9月,国家信访局、中央纪检委、浙江省检察厅、金华市纪检委就下湾村村官腐败问题分别作出如下批示,高度重视党政廉风建设。
        四月一日,国家信访局8436号批文:“楼樟法同志:你反映的问题,我们根据《信访条理》的有关规定,将转送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信访局处理。”
        同月,中共中央记录检查委员会036110号批文,浙江省纪委:“兹有楼樟法同志到中央纪委上访,反映义乌市江东街道下湾村干部在土地征用中贪污受贿,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请你们认真接谈,妥善处理。”
        2009年5月8日,金华市纪委、浙江省监察厅,又分别给义乌市纪检委分别作出048号和091号批文,要求义乌市纪检委认真查处村官腐败问题。
        正是楼樟法的无私无畏,勇敢正义,在6上北京,8上省市,直达民心民意中,感动了上苍,使义乌市委、市政府对下湾村的种种违章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惩处。
        2008年1月14日,《浙江法制报》用图文并举的形式,全面报导了义乌市委、市政府果断拆除下湾村隔水畈违规违章房20间的特大新闻报导。此文,选摘数节以借赏:
        “2008年1月10日上午,在两台大型挖掘机的长臂挥舞下,位于义乌市江东街道下湾村隔水畈地段在建的20间两层被夷为平地。”
        这是近期义乌市一次最大的顶风建房者的拆边行动。当日,该市国土、公安、综合执法、街道等部门200多名工作人员参与这次执法行动。义务是国土监察大队的一位负责人说,任何人未经批准,都不得以各种“名目“在农用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
        “在现场观看的一位下湾村村民告诉笔者,这房子的投资者不定期下可蚀了血本,在这里已投入了上百万元,据说要建一个类是山庄性质的休闲场所。”
        笔者在看现场到,20建楼房四周已经搭起密密麻麻的脚手架,并已建至二层,整个建筑的占地面积达1000平方米左右,从整个结构看,每个房间面积不大,但紧紧相依。一位参与拆违的执法人员说,业主在此间房的目的肯定用于“服务业”,她以为这里地段隐蔽,但仍然没能逃过法”。
        上述“三大正义”,见证了党和人民政府的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也见证了楼樟法同志的党性和党风。同时大写了楼樟法同志在反腐败争斗中一往无前的果敢精神;表达了“民心不可欺,民意不可侮”的浩然正气和公平正义,任何腐败行为,都是永远不得民心的,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制裁和惩处。
        二、媒体曝光给力,披露村官霸气。
        著名的音乐家贝多芬曾说过一句丞为嘉人勇气的话:“我要把握住生命的咽喉,它妄想使我屈服,这绝对办不到!”我解读度楼樟法同志反腐斗争的优秀和伟岸,在于他的执着,坚忍;在于他的忘我,果敢;在于他借用媒体的力量,来披露阴暗和邪恶;在于他的“大我、忘我”之心,来印证人生的力量和价值,让“人生”大写,让“公平”扬眉,让“正义”吐气.....
        在历时10余年与腐败、邪恶搏斗的征程上,楼樟法与媒体联姻,借着舆论监督和群众民主监督的双刃剑,杀出了一条血路;把贪官的暗箱操作,狰狞嘴脸,阴险的霸气,都一揽无余地披露在阳光之下,让可耻和卑鄙押上历史的审判台,去接受人民大众的公开审判。
        请看看媒体的系列曝光吧!
        2003年11月28日,《周末新闻热线》记者文井以《屋基下面是清水沙,村民担心住宅安全》为题,报导了下湾村官,以借建造“村老年公寓”为名,用挖“清水沟冲墙脚”的办法,对举报村干部的不法行为楼樟法进行变相的公开打击报复。用楼樟法的报上原话来说是:我家墙脚下面有清水沙,现在新挖的排水沟离墙脚只有2.5米远,万一遇到大水的话,就很容易冲走沙层,严重的话还会导致房屋倒塌。现在我们一家7口人住在里面,晚上睡觉时都觉得很害怕。”   

        2004年2月26 日,《金华日报》记者张海滨以《屋墙轰然倒塌》为题,报道了义乌青口下湾村楼樟龙房子为不发村官要造新房,强行控地基而倒塌民房的事实。(见图片)
        2月16日,楼樟龙的妻子对记者说:“前天(2月14日),挖地基的人不顾我们的再三阻止,一直挖到到了我们的墙脚。结果昨天墙脚就塌掉了,好几米长的墙脚轰的一声就掉下去了,后面的那墙脚就像开了个开门口一个。从里往外看,是很吓人的(如图)”。“今天凌晨4时半左右,又发生了一次坍塌,又有一段墙脚掉了下去。由于害怕整幢房子再有危险,我儿子当即就把席梦思和床都搬到房子外面。”
        “现在,村子除了一个堂兄肯为我说话外,别的人都不敢帮我。”楼樟龙流着眼泪说,“我现在豁出去了,一定把事实说出来。这房子是我们自己家的,我们有房产证,他们这样做就是想逼我们搬走。”
    试看,不发村官就是如此的霸道和霸气!
        2004年7月16日,《浙中周末》版记者张海滨详尽报道了《义乌市下湾村隔水畈取沙造田情况调查》一文,对不法村官玩弄权术,实施权力分红的情况进行了深度披露。该调查报道说“在这次取沙造田工程中,村民都知道承包者通过卖沙赚了1000多万,但是下湾村的村民非但没有得到好处,却每年要损失4万多元(因为这钱是村集体拿出来的),还谈什么保护农民的利益呢?如果不是村干部承包了这个工程,事情可能就不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
        2005年5月27日,金华日报《生活时空》版相继报道了《义乌市下湾村隔水畈取沙造田情况调查》的文章。该文披露,突出作弊有三:一是存付不符,如1999年9月10日存入450万元, 9月12日支出400万元,开支不明;二是随意涂改发票,如2003年12日第230号发票随意增加20万元;原是47万元的现金存款被减少21万元等;三是很多支出凭证空捏造,或以清单代替发票报销。其中,少至6642元,多至29.2万、38.9万、55.1万、64.5万等多笔大综金额付款无人签名、签章而做凭证入帐。
        2005年8月,《中国法制》贾汉宁记者报道《圈地毁田何时休——来浙江义乌市郊下湾村的调查报告》。该文以“毁田取沙,圈地卖基”和“亿元帐目竟是糊涂帐”为核心内容。深度报道了不法村官的违法乱纪行为。同时,记者以“调查后的深思”指出农村腐败的根基在:“一是明目张胆,借土地搞腐败;二是漠视农民利益,村官以权谋私;三是制度漏洞和监督缺失,是村级财务混乱的必然。”
    2005年7月,《华夏星火》转约记者金 以《治理“村官”腐败,刻不容缓》为题,深度报道了下湾村不法村官的霸道和霸气,就体现在13条具体而微违法乱纪行为。
        记者说:“楼樟法不断上访的成果之一,就是2005年3月29日至4月19日,金华中建联合会计师所对江东街道下湾村2000年4月6日~2005年3月5日旧村改造财务问题:
        1、旧村改造财务未纳入村联管,现金存款的收付、记账、保管凭证和日记账等会计资料均由出纳一人实施。
        2、对审计期间现金存款账中存款收支额与银行单据无法一一勾对、中间时点的账面现金存款余额与实存数也无法核对。出纳现金存款账面余款与审计核实现金存款账面余额差210036.26元.             
        3、总错误情况。发现4笔总计金额47万元,造成现金存款减少21万元。
        4、存在现金存款日记账余额累结错误情况。现金存款日记账累计余额少4025.76元。
        5、存在账证不符情况(凭证数额正确,记入出纳现金日记账错误)。发现3笔金额14011.50元,造成现金存款净增加3989.50元。
        6、存在收付款原始凭证计算错误情况。发现5笔计92301元。
        7、存在部分现金收入款开收款收据,有存根联但未见相应收款收据收入入账、收款收据存根后记账联未撕造成收入未入账、出纳日记账有收入但未见相应存根联、收押金已开收款收据,但收退均未记账等情况,为此,我们,(指金华•义乌联合审计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旧村改造现金存款收入无法确认。
        8、存在现金付款凭证及其附件金额涂改情况,如2003年4月12日230#凭证付款凭证大小写金额涂改增加20万元,附件也有涂改。
        9、存在现金存款日记账有记录,但未见相应原始单据情况。
        10、未见集体建房招标合同和工程完工竣工决算书。
        11、存在未有领款人或审批人签字而出纳已作支出减少现金的情况。
        12、存在预付工程款未取得对方单位收款据或未盖对方单位公章、支付工程结算款未取得正式发票等情况。
        13、净化池工程款24万元,我们未见合同。”  
        2006年8月1日,浙江省政协《联谊报》余建鸿、徐建平两记者联合报道:《义乌下湾村账何时理清?》一文,对楼樟法揭露的不法村官“贪污私分”问题预以了无情揭露的鞭鞑。文章一致认可义乌市纪检委、公安人员大队、农业局和审计局的《审记报告》即:“下湾村财务收支未按《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农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及其他相关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这是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地方和政府必须从严处。
      2007年7月22日,浙江省政协《联谊报》记者再次以《义乌理清下湾村账》为题  ,向相关财政执法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意见,同时,举报财务违章楼樟法采取人身攻击、打伤事件预以抨击。
        2008年1月14日,《浙江法制报》报道了中共义乌市委、市政府、土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采纳反腐英雄楼樟法等人建议,“政府果断拆除占田违规房20间”的通讯报道。
        2008年1月16日,《大众科技报》民生专版,又以楼樟同志“举报信件”问题,刊发《村委财务混乱到底谁来管》的发表专题答复。并提出三条相应的对策和处置办法。该报编辑部举报人调研“情况属实”前提下,对财务违法责任人,村官不法分子和私贪公款财物,报复打击人员,提出追究刑事责任,实施依法制裁的建议,取得了社会公众的认可和赞同。
        2010年12月29日,《中华法制报》则又以全版醒目的通栏标题报道《三年前,政府果断拆除占田违规房20间;看如今,顶风又复的揭发材料和2008年1月14日《浙江法制报》刊发原始的“通讯报道”,希望地方政府加大违规规章的惩治力度。           
        2011年2月11日,《浙中周末•关注》版刊发《义乌“反腐老勇士”高票当选村主任》通讯。该文章充分赞扬了楼樟法的为人美德和正义行为。文章说:“在长达10多年的举报过程中,楼樟法渐渐赢得了村民的尊重,特别是近几年来,敢作敢为的他为很多村民维护了正当权益,讨回了公道,得到了大部分村民的支持和拥护。”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以1132票的绝对数票赢得了群众的胜任,当上中国农村有史先河中年年龄最高的村委会主任。    
         ——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完善价值证明的程。 
        楼樟法同志大写的反腐斗争史实,在充分曝光“邪恶和霸气”之中,换来的却是“人间沧桑”的正气和正气...... 

          三、民心凝聚合力,大写人间正气。  
        人生最要紧的,不是你站在是地方,而是你朝么方向走...... 
        江河弯弯曲曲地奔向大海,流淌着一个光荣而勇往直前的追求......
    感受楼樟法同志12年反腐斗争的史实,给我弥足珍贵的启示有二:
        其一,命运太无情、太残酷、太作弄人了......;
        其二,相信自己是“上帝”,方能实现自己的存在价值!
      一个千户烟烛城郊大村落,让一位白发苍苍,年满67岁的长者当村委主任,这命运是幸运,还是悲悯?是震撼,还是唐突?是冷嘲还是热讽?是水到渠成,还是民心所向?......这其中,有着太多的奥妙,太多的哲学思考,太多的生活责疑,太多的情感诱惑...... 

         说命运是无情的,但楼樟法命运的刻刀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中,尽管命运推他而来是“脚踩霜和雹,脸迎风和雨”的日子。但是命运却让“卑微的诉讼”和“弱者的抗争”,一次又一次地获得全国人大、中纪委和省市人民政府的关注和支持;该曝光,该扬弃,该鞭鞑的邪恶,一次又一次地为众多的社会媒体所披露,让正义和正气获得伸张;同时,也在艰辛忘我的苦苦挣扎中,楼樟法把自己镂成了民心拥护,世人尊崇的一个精品,一个极品;一位67岁还能当上村民委会主任的生活强者。虽然,这是一个很小的官,但他的意义却石破惊天;在改革开放的清廉史上,却有着光灿灿的地位和光灿灿的声誉。
        说命运是有情的,楼樟法却用自己的刻刀,将生命刻进坎坎坷坷的不幸之中。十年前的办厂经费都变成上京求诉的路费;十年前的四层楼房也被村官强行拆除;他几乎被自己的刻刀剖成一杯尘土而感伤,而悲愤,而惶恐......楼樟法同志,跋涉反腐的生命之路中,如婦薄冰,如上刀尖,如下火海,在作着一又一次冲锋陷阵......

        2000年时揭露得控告信,2008年1月16日,以至2010年的12月29日,却依然只是“呐喊”在《大众科技报》的“民生版”和《中华法制报》的“读者来信”中。尊敬的读者,请一睹以试目,以惊“天地人”这“三光”之风采吧!  

      ——2008年1月12日,《大众科技报》民生版“读者来信”作如下“解与答”: 
     (一)通览标题:村委账务混乱到底谁来管 
     (二)楼樟法信访:(附原文)
    编辑部:
        我叫楼樟法,六十四岁,是浙江义乌市江东到街道下湾村民。现将我村村委非法变卖集体土地、侵占集体财产、并对上访村民打击报复等严重问题反映如下:
        一、财务账目混乱不堪:由浙江金华中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可以证明。其中数额较大的有:未经领款人或审批人签字签章的现金支出500余万元。未取得对方单位发票、收款收据或未盖章地方单位公章等凭证的支付、预付工程款2225万元。

          另外,我村财务是又村干部聘用的一名出纳兼管的,现金存款的收付、记账、保管凭证和日记账等资料均有其一人负责。由于出纳存在收取现金不开收据,或已开收据但收退均不记账等现象,造成的糊涂账多达500多万元,这也导致审计单位无法进一部审查部分账目。    
        二、毁田去沙,中饱私囊:1999年,村干部以“平整土地、取沙造田”为名,对本村隔水畈150亩水田进行发包投标,村党支部副书记吴高治几及个委员中标。在这次取沙造田工程中,承包者卖沙造田工程中,承包者通过卖沙赚了1000多万。但是造田工程却没有做好,薄薄的一层泥土下面全是碎岩石,根本不能种粮食。我们也没有得到任何好处,每年还要损失4万多快钱(因为钱是村集体拿出来的),如果不是村干部承包了这个工程,事情可能就不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
        另外,在未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形下,2000~2003年间,村干部们先后将村里500余亩良田以低价向农民强行征用(事实上仍有部分村民至今未收到征用费),然后建造别墅及店面屋以高价出售,共计3次,金额高达6000余万元。             
        三、贪污腐化、挥霍无度:村委会主任吴厚潮名下有豪华轿车二辆,别墅两幢,总面积多达2229平方米。在佛堂镇开发区尚有厂房占地100余亩。其他村干部的私人资产也不下比例。又如村干部吴贵均侵占地100亩,私建47间房屋,仅出租金额每年高达46万元,这些款项都进了个人腰包。他们还经验聚豪赌博,每次赌博的财资就高达数十万元。
         四、对举报群众进行疯狂的迫害与报复:村委会成员采取了各种非法手段,对上访群众进行监视、威胁、殴打。本人就因告发村干部,多次遭打击报复,房子被强行拆除,自来水被埋断,2007年3月份被殴打打致轻伤,就连家属甚至亲戚朋友也先后收到牵连,妻子吴桂仙还被抓走,拘押4个月。村官在村里甚至公开扬言,“谁告我谁惨(残)”,如再有人上访,就要逮捕法办。
        对于我村存在严重问题,应该如何合理解决,希望贵报编辑部能够给予解答。
        细心的读者,如果你有意,这封人民来信的第四点,楼樟法作为一名十年反腐败的农民英雄,他的境遇,他的感叹,他的呼声,他的无奈,他的挚着,他忘我我......您又将有怎么样的感触和启示呢?
        (三)民生专版党杰编辑答复(附原文)
    楼樟法同志你好:
         如果你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们深表同情,给予以下建议供参考。
    一、村委会财务帐目混乱不堪,根据我国《会计法》、《审计法》的规定,任何一个公民或单位都有监督检举的权利,所以你们向当地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进行举报,请求有关部门对此予以处理,村委会应当受到一定的经济处罚,后果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关的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二、村干部毁田取沙,中饱私囊,涉及违法招标,导致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根据我国《土地法》的规定,相关责任人员要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村委会不具备向农民强行征用土地的主体,更不能强征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谋取高额利润,建议向土地部门、建设规划部门举报,是一些不法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三、对于村委会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贪污腐化、挥霍无度的行为侵犯了我国刑法382条规定构成贪污罪,且数额巨大,以偶难当受到刑事处罚和一定经济处罚。对举报群众进行疯狂迫害,殴打群众相关责任人侵犯了刑法234条的规定,如构成轻伤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强行拆除群众房屋,擅自破坏自来水设施侵犯了我国刑法275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如数额巨大要追究刑事责任。                           (小党)
        聪明的读者,看了“小党“三点答复,您能感悟得到反腐败斗争又将是何等艰巨,何等的重任而道远...... 
         在反腐斗争的”三农“战场上,其实并非农耕文化那样淳朴;它并不是给您一寸土地,就能让您扎根结果的地方;它,也启示奋进中战士,您的成功和胜利,更多的在于人心的凝聚,那是一个全是”相信自己是上帝”的盛大聚会时,心底才会光明,人生才会灿烂,唯有如此,一个忠情于社会的真人,才能真正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
         后记 
        有哲人说,胜利总在明天;追求卓越,目标也在永远住在明天! 
        我解读楼樟法同志,他就是这样的一位反腐败的农民英雄。他,依然踩着自己坚实的脚印,奋然前行在时间的轨道上...... 

        2010年12月29日,《中华法制报》又记载着楼樟法的足印:
    中华法制报社:
        我是义乌市江东街道下湾村农民楼樟法,我们村的农民近期多次向各级政府揭发反映,三年前在这里已被拆除的违法房屋,违规房屋,现有卷土重来了。目前在原地建了40间房,比三年前多了一倍,但至今没有人理睬此事,这是为什么?这样明目张胆的侵犯农民权利是对抗国家法规的行为,我们恳请报社向社会呼吁,要求政府立即拆除房屋,冰锥就有关干部的责任。  
                         浙江省义乌市下湾村楼樟法百名农民(签名) 
        20111年2月18日,《金华日报》刊登了楼樟法《竞选村主任承诺书》。他说,“他将下湾村老年人的“面积”问题,按市政府规定,纳入村委第一件事;把下湾村全部旧村改造的面积和账目清查一下;把拆除下湾村隔水畈良田违章房屋列入第二件重点解决的事情;旧村改造扫尾房屋一律公开抽签,保证每人都有房屋;政务、财务每月公布一次,用款方面由村民监督......” 
        不仅如此,楼樟法还说:“现在有这么多的村民投了我的票,这是大家对我的信任,我一定会尽心尽责谋划村里的发展方向,努力构建一个和谐、纯洁的新下湾村”。楼樟法说,虽然村里工作的压力和阻力都非常大,甚至他当选后就有人上门来威胁他要安分点,但是他一定会认真婦行自己的竞选承诺。 
        2013年...... 
        2015年......
        一位普普通通农民在用心做人,用心握着自我命运的咽喉......他说,生活是这样的美好,夕阳是这样的美好,让有正义和正气的人们,活它一千辈子吧!            

                      201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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