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南方电网,果然豪横无耻!
·甘肃武威二级法院不据实判决,恒义…
·从一则网文留言看东莞的民生状况
·东莞供电局:难道说瞎话就能推卸责…
·专家说法|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
·专家说法:中芯建筑装饰公司犯单位…
·专家指梁积林疑遭非法拘禁后被剥夺…
·黄璋宝特大集资案已致6人死亡,持赃…
点击TOP(10)  
·南方电网,果然豪横无耻!
·从一则网文留言看东莞的民生状况
·东莞供电局:难道说瞎话就能推卸责…
·专家说法|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
·专家说法:中芯建筑装饰公司犯单位…
·专家指梁积林疑遭非法拘禁后被剥夺…
·黄璋宝特大集资案已致6人死亡,持赃…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广东观音山国…
·广东观音山:长达18年被违法实行政…
·山西牛人石健平空手套得几十亿元!…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南方电网,果然豪横…

甘肃武威二级法院不…

从一则网文留言看东…

东莞供电局:难道说…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舆论监督 >> 特别关注 >> 正文
强抢农民土地;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
文章来源:fzkx.org 法讯网作者:王洪立 点击数:11214 更新时间:2010/8/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强抢农民土地;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的最新评论:
     相关文章:【调查河北省肃宁县7年违法征地2000余亩调查
         
    感谢法讯网并彭丽、梁华记者
       您们好:我刚看到您们在法讯网发表的关于《河北省肃宁县7年违法征地2000余亩调查》我的泪水不禁夺眶而出,自我维权至今、不论抓捕拘禁我从没有这样过,感激之情无语言表,以后我会报答您们的。您们7月14日发表、我在7月16日又被抓捕拘禁直至8月4日才放出(其中拘留10天非法拘禁9天),下面的材料请阅读。
     
      在各大网站及政府网站举报河北省肃宁县土地违法行为的王洪立再一次深陷牢狱之灾。
          事情追溯到2007年年底,肃宁县人民政府用土置换文:冀国土资批字[2005]13号文征收王洪立的承包地;征收该地存在五个明显错误。
      一、依据:冀国土资批字【2005】13号文、王洪立的承包地用于‘商业用地’不能按照‘公益征地’给与补偿。
      二、该地块大面积为经济林,没有办理关于林地的报批手续。
      三、未批先征批少占多(文中征地面积为120余亩实际征200余亩)
      四 、未履行征地报批前相关程序。
      五、征地用的是“征用”程序,实际实行的“征收”行为。
        自2008年王洪立就向土地、林业等相关部门反映肃宁县人民政府违法占地一事并且到沧州市国土监察分局举报,期间多次到沧州追问调查结果肩负保护耕地使命监察分局局长孙玉东于2009年11月10日来到肃宁县,满以为事情会有结果可是又一次石沉大海,王洪立又于2010年7月份到沧州国土局催问查出结果,却得不到一个准确结果、不是有批文就合法就是不归他们管、再就是他们管不了,关于国家对于征地的政策法规只字不提,最后只好将肃宁县国土局叫到沧州当面对质,然而在肃宁县国土局理屈词穷的情况下,常占飞局长以不清楚为由不了了之。2010年7月15日王洪立再次到沧州国土局去:举报另外两起土地违法行为(用国家发改委的文违法征地;肃宁镇政府私自和农民签订占地协议)和征王洪立承包地无论合法与违法都要出具一个书面材料。这样王洪立就为自己入狱埋下了祸根再一次被抓捕拘禁,王洪立从举报至今已多次被拘留甚至在拘留期满后,又被非法拘禁多次, 2010年7月16日此次王洪立被行政拘留10天,期满后又被非法拘禁9天直至210年8月4日才被放出,肃宁县看守所现在成了名学习班、实际是非法拘禁百姓的场所了。被放出后王洪立再给沧州国土局打电话、国土监察刘局长竟然说:金岛小区的所有手续都已经办齐不属于违法,《肃宁县国土局违法占地案》所有手续倒是都已经办齐了、但是还是违法占地了。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政府可以违法占地王洪立为什么就不准举报、控告土地违法行为?王洪立到相关部门举报、控告,为什么就没有一个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两年多就没有一个部门知道自己吃的是什么饭?为什么就认为王洪立举报、控告土地违法行为就是非正常访?各部门不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正常,是不是以自己的不正常工作来逼迫王洪立的非正常、是不是钓鱼执法?是不是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
        王洪立举报违法征占土地遭多次迫害是不是权利作怪?如果沧州市国土局履行自己的职责就不会有今天的王洪立再次抓捕拘禁深陷牢狱,就不会有违法商业占地施工。
        此次王洪立被抓捕拘禁究其原因,一是触到了某些人的痛处、再则就是为拆迁户和开发商能够顺利施工。
     
                         河北省肃宁县城内村   王洪立
    强抢农民土地;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法讯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