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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遗言”:李君旭制造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法讯网作者:孙陇 点击数:112859 更新时间:2014/2/26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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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总理遗言”:李君旭制造〗的最新评论:

           侦破“总理遗言”案

           正当人们怀着激动、虔诚之心争相传抄、传诵这份“遗言”时,1976年4月1日,中共中央采用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全国各地:“总理遗言”是伪造的,是一份蓄谋的“反革命谣言”,要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彻底的追查。4月4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认真追查所谓总理遗言的反革命谣言的通知》,正式通知各地开展追查工作。

           据当时的公安部政治部主任、主要负责追查“遗言”案的施义之回忆:“当时把周总理逝世后社会上流传的‘总理遗言’、群众反映的不满情绪以及没有公布的内部消息作为谣言进行追查……公安部工作以‘追谣’为重点,在全国开始了大规模的群众性‘追谣’行动。五月初……我请示其他谣言还查不查……经核心小组研究,理解为抓住追查‘总理遗言’这个重点,带动对其他谣言的追查。经过发动群众追查,我们掌握‘总理遗言’的线索目标集中到了杭州。”(参见施义之:《文革末期我在公安部》,炎黄春秋,2013年第8期)

           1976年5月5日,专案组在杭州市汽轮机厂带走了青年工人李君旭。没有人会想到这份笔法老练、内容逼真,引起轰动性政治影响的“总理遗言”竟然出自一位年仅23岁的青年工人之手。施义之回忆说:“5月19日,中央通知我和祝家耀(时任公安部副部长,派往杭州督促破案人员)去汇报。在政治局会上由祝家耀汇报了到杭州追查‘总理遗言’的情况。汇报到‘总理遗言’的执笔人李君旭等已被拘留时,张春桥说‘你们现在查到的都是浮在水面上的,沉在水底的你们没有发现。’有人(是谁记不清了)附和道:‘这些人是有后台的’……会上决定在杭州逮捕8人……为了保密,决定由铁道部安排一节包厢列车,把拘留的人从杭州送到北京。”当时,局势紧张,张春桥等人认为这样大的政治案件一定隐藏着巨大的政治背景,他们也想以此来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在这样的一个思路指导之下,很快与李君旭有关的一些人也被抓了起来。据当时被认为是此案主犯之一的袁中伟的妹妹袁敏所写的《重返1976:我所经历的“总理遗言”案》(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一书中所说,除李君旭之外,包括李君旭的父亲、袁中伟在内约12个人被捕,而被牵连、审查的达数千人之多。被捕的12人中包括李君旭在内的7人按照高层的指示由杭州押往北京关押、审讯。经过一系列审讯之后,此案除了牵涉到个别省级干部之外,实在无法再挖出更高级别的干部,所以之后公安部对此案进行了冷处理。

           “总理遗言”案的后续处理

           笔者收藏了一份江西省公安局接到公安部电话通知后写给江西省委的《关于对收缴所谓“总理遗言”抄件等材料的处理请示报告》,内容如下。

           省委:

           各地公安机关接公安部五月廿八日电报后,对追查“遗言”的善后工作,提出一些问题,为此,我们向公安部作了电话请示,公安部答复要由省委确定,现将有关问题和意见请示报告如下:

           1、各级公安机关和保卫组织所收缴的“遗言”,一律上交地、市公安局,经局领导监督烧毁,不再保存各类版本;

           2、在追查“遗言”过程中,有关传抄者,所写的旁证、交代、检查材料,一律退回其本人;

           3、有关“遗言”线索转递材料通知单和传抄人员登记表,由公安机关和保卫组织自行烧毁,不再保存;

           4、各级公安机关和保卫组织,在追查“遗言”工作的情况报告情况反映通知报表,应立卷归档。

           当否,请指示。

                         江西省公安局

                  一九七六年六月六日

           在这个文件后面,还有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给各县(市)的一个通知底稿,内容如下:

           通知

           各县(市)公安局、各厂矿、企业、大专院校保卫科:

           现将省公安局关于对收缴所谓“总理遗言”抄件等材料的处理规定转发给你们,望报告党委,研究执行。在退回传抄者所写的旁证、交代、检查材料时,要根据中共中央四月一日的电话通知和公安部四月四日“关于认真追查所谓总理遗言的反革命谣言的通知”及五月五日紧急电话通知精神对有关本人进行教育。已随传入“遗言”材料上报地区公安局一并转去外地追查的旁证、交代、检查材料由当地党组织处理。你们那里所收缴的“遗言”材料,尚未上交地区公安局的,一律要在本月十五日前交来,以便按规定处理。

                  赣州地区公安局

              一九七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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