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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孙明“寻衅滋事”还是依法维权?
文章来源: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 法讯网作者:杨学林 点击数:12549 更新时间:2009/11/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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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交警孙明“寻衅滋事”还是依法维权?〗的最新评论:

     

        孙明,这个河南商丘的交警,在商丘算是个名人了,出名是因为他是商丘最大的上访专业户。他到北京的上访次数,恐怕连他自己也数不清了。因此,他成了商丘有关部门的眼中钉、肉中刺。结果,他就被抓起来,成了“寻衅滋事罪”的被告人。近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起“寻衅滋事”案,我为被告人孙明出庭辩护。

        在原定开庭日期的前两日,孙明的父亲突然去世了。据家人说,孙父之死,与孙明的案子有很大的关系。今年七月,孙明就是在北京其父亲住院的病床前被抓回商丘的。孙父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病情急剧恶化。在得知孙明将要出庭受审后,其悲愤交加,终于没有能够坚持到孙明开庭的那一天,含恨撒手人寰。

        孙父去世的那天晚上,我已登上由北京西站开往商丘的火车,准备参加后天的开庭。第二天早晨我一下火车,孙明的妻子告诉了我这一消息。明天就要开庭了,要不要把这一噩耗告诉被关在看守所里的孙明,这是一个难题。因为孙明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他能不能承受这个打击?能不能坚持明天的开庭?家里人拿不准主意。我的第一个感觉是,应当告诉他。父亲死了,不告诉儿子,这是怎么说都说不过去的。官方宣传的为了工作而隐瞒亲人去世消息的先进事迹,违反人性。至于明天的开庭,法院应当推迟,这是起码的人道主义。经过与郑州赶来的另一位辩护人商量,决定上午先与法院交涉推迟开庭的事宜,下午再去看守所会见孙明,告诉他父亲去世的消息。

        上午八点半,我们赶到睢阳法院,找到本案的主办法官,将孙父去世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要求推迟开庭,允许孙明参加父亲的后事。该法官称,因此事而推迟开庭是不可能的,并要求我们不要告诉孙明,以免影响明天的开庭。我回答了一句“你觉得这样做合适吗?”其实我的潜台词比这句话激烈得多。该法官可能也觉得这样做不合适,要我们去找领导。

         我们去找庭长,庭长不在;又去找分管副院长,不在;再去找院长,也不在。我挨个敲门,终于找到一位分管民事的副院长,我向他说明了我们的要求,并重点从人道主义理念来进行阐述。该副院长看来是听进去了,但他说自己不分管刑事审判,还是要找分管副院长或者是院长。他还给分管副院长打电话,结果没有打通。我请他给院长打电话,他说等院长回来他会向院长汇报。我对他表示感谢后,离开他的办公室。在走廊里,有一位领导模样的人问我干啥,我又向他阐述了一遍人道主义理念,他若有所思。

         听郑州来的律师说,他们这里许多犯罪嫌疑人,都不被告知其亲人去世的消息,更不被允许与其亲人作最后的告别。我认为这简直丧失了起码的人性。

         下午,我去看守所会见孙明。选择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告诉孙明他的父亲去世了,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这样的噩耗,就是没有病的人,听了以后也受不了,不要说孙明这个随身携带速效救心丸的严重心脏病患者。一旦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我可能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律师办理这样的敏感案件本来风险就很大,如果出事,难免遭到打击报复,这也是我有所担心的。会见进行了二十分钟,我还没有告诉他,我心里也在作激烈的斗争。(与我一同会见的郑州律师说,他在此时也很担心,想把我叫到外面去商量,不要告诉孙明了。)

        随着我与孙明的谈话与那件事情越来越近,我断定孙明能够承受。我想起了孙明妻子曾经说过的话:“孙明可能会因此而更坚强”。此刻,我决定冒一次风险,为了我的人道主义理念。果然,孙明只说了一句话“那就更要斗争到底了”,并且表示明天的开庭他能够坚持。我觉得此时不宜继续交谈了,孙明需要到一个安静的地方,调整自己的情绪。

         从看守所出来,我们立即又去法院。此时,主审法官告诉我们,明天的开庭推迟了,原因是公诉人明天要参加另案的开庭。我们立即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考虑到孙明父亲去世和孙明本人患有严重心脏病的情况,为孙明办理取保候审,以便其能够为父亲办理后事。

         回到北京两天后,我接到孙明的电话,说法院已经批准他取保候审了,这样,他就能够为父亲办理后事。他说,那天我与他会见完,他回到监室就犯病了。此事反映到了看守所领导和检察院住所检察室,他们都认为必须取保候审,及时治疗,否则有生命危险。我觉得睢阳法院批准孙明取保候审是明智的,推迟开庭也是明智的。虽然推迟开庭的理由表明上看起来令人费解,但明眼人一看就明白。

         五天以后,我再次来到商丘参加开庭。原定上午八点开庭,由于公诉人没有到,被推迟到十点半。在这两个半小时里,三十多位旁听群众在等着;被告人孙明吸着氧气在等着;辩护人在等着;法警在等着;而合议庭的三位法官不但在等着,还一遍又一遍地打电话催促着。我坐在没有暖气的法庭里,一边打哆嗦,一边思考着:这个地方开庭都这样,你还指望有健康的法律环境?(后来听旁听群众说,公诉人早就到了,就是不进入法庭。什么意思?)

         不过,睢阳法院的法官不但有耐心等待了公诉人两个半小时,还有耐心听完辩护人的全部发言。特别是我的发言,竟然一次也没有打断。这在我参加其他敏感案件的辩护时是没有过的。就此事,再加上批准孙明取保候审,睢阳法院还是应当受到表扬的。

         现在回到本文的题目:孙明的上访,究竟是依法维权,还是“寻衅滋事”?我的辩护词已经说的比较全面了,在此将其全文发表,相信能帮助大家了解真情,做出正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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