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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兴安:一份“分山凭证”引发的故事
文章来源:法讯网 中国法宣网作者:郑毅 点击数:116031 更新时间:2012/11/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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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广西兴安:一份“分山凭证”引发的故事〗的最新评论:

                       法讯网联动记者   郑毅 发自广西
          一份保管了近30年的分山凭证协议,被它的保管人丢入了火坑,让人想不到的奇迹是,这一份分山凭证协议竟然能够“火中重生”,之后又牵扯出一个发人深思的山林纠纷案件,故事还得从广西桂林市兴安县溶江镇佑安村委一个名叫青山湾的自然村说起......

          历史的转折点,往往都是从某一小事件开始发生的。

        1978年春天,为了抗御旱灾,安徽省不少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户,最早恢复包产到户做法的是安徽凤阳县小岗生产大队。至1979年,该省约有10%的生产队实行这种生产责任制。同时,在贵州、四川、甘肃、内蒙古、河南等省、自治区的一些穷困生产队也实行了这种生产责任制。

        在这种情况之下,1980年9月,中国共产党召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在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提出了对于包产到户区别不同地区、不同社队采取不同的方针,并肯定了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就全国而论,在社会主义工业、社会主义商业和集体农业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1981年1月,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占中国农村生产队总数的1%,到同年6月增加到19.9%。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包产到户逐步演变为包干到户并立法给予保护的形式。

          在这一历史大背景之下,位于广西桂林市兴安县溶江镇西北角的青山湾,也溶入了历史的大潮中,青山湾是一个仅有34户、198人口的小山村,此地乃山清水秀的漓江源头。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这个地名还叫金石乡青山湾生产队,当时包产到户作为家庭承包经营的一种形式,在全国农村迅速地采用和推广,青山湾生产队当然也不例外,村民们把华南第一高峰“猫儿山”余脉下的山林也分山到户抽沟签字,于是就有了1983年,当时张贻星小组的村民代表们聚在一起,通过踩山拟出了一份分山凭证协议,作为当时的村委领导,村委原党支书兼村民小组长唐文秀保管了这份协议,谁也想不到,这份协议一保管就是20多年。

          弹指一挥间,时间跨入了新世纪的2005年,因为自分山到户抽沟签字后,原始分山凭证本应交给分山组长张贻星保管,但“老领导”唐文秀一直把原分山凭证放在他家里不肯拿出。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当一些组员为分山界限因记不清而争论不休,纷纷要求找原始凭证查看时,唐文秀仍拒绝交出原分山凭证。迫于村民一致要求查清原分山界线,好各自管理的心理状态下,唐文秀于2005年3月22日晚召开了六户人的代表会。当天晚上20时许,参加会议的各方代表聚集在张贻星家中,唐文秀夫妇依仗原始凭证在自家手中,要求各户就保管问题签字后,方才肯发给每户一份分山凭证的复印件。正当大家犹豫间,唐文秀的妻子张桂英不分青红皂白,当着与会人员的面,将原件丢下火坑,幸运的是村民康花贵顺手从火坑中快速抢了出来,这份协议才幸免焚于火中。

          为了避免左邻右舍关系闹僵,在没有正式表决的情况下,乱哄哄的现场中,遂由唐文秀在昏暗的灯光下讲一句,现场与会代表康文军写一句,就保管问题达成一致。诡异的是,当晚唐文秀根本没有讲过和讨论过修改分山凭证的问题。事后半个月左右,村民康剑仁发现自己的竹山被唐文秀侵占了部分,查对原件才发现,唐文秀私自涂改的字迹与原件的字迹、墨迹都不同,通过修改,唐文秀侵占了张贻星小组及自己的部分山场(即84号山)。当时追问为什么要私自涂改分山凭证时,唐文秀开始还不肯承认。为此,被侵权的康剑仁才于2006年2月被迫向溶江镇政府提出了维权申请,经溶江镇当时司法所的调查取证,在事实面前,唐文秀才承认分山凭证改动的5处地方,是他于“2005年复印时没经小组成员同意,私自修改所为。”

          在事实清楚、有法可依的条件下,这一权属纠纷的处理本应可以划上句号了。但这一官司先后经两级政府和两级法院的审理,官司一打就是三年。2008年10月6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桂市行终字第130号判决明确认定:“被上诉人唐文秀修改原分山记录,扩大了自己的山场面积,原审被告溶江镇人民政府及一审法院在没有查清扩大这部分山场的所有权人和修改原分山记录是否侵犯了案外人的土地的情况下,直接认定修改后的分山记录无效或是有效,均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此,判定“由原审被告兴安县溶江镇人民政府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一终审判决,使84号山的所有权人看到了希望,他们期待溶江镇政府尽快调查“案外人”并依法作出公正的处理决定。为此,“案外人”先后多次集体向溶江镇和兴安县人民政府提出权属纠纷处理的申请。可是,面对被侵权群众的呼声,具有公信力威望的溶江镇政府,却自作主张,把分山凭证涂改后造成的50余亩纠纷称为“只有几分地的纠纷”。

          在原张贻星小组大多数成员的强烈要求下,2012年6月14日,溶江镇政府组织双方人员就84号山的纠纷进行调解,在那次调解会上,溶江镇会议组织者只征求双方对打官司的意见,实质问题避而不谈,当与会人员纷纷提出2005年3月22日晚会议唐文秀以“忽悠”的手段,把讨论分山凭证的保管问题,谎报是一致认可他私自修改合同的问题时,主持人三番五次插话,打断发言人的话题,唐文秀也闭口不谈那晚是否讨论过合同的修改问题,当天堪称敷衍了事的调解会议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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