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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检察院转变坐堂办案的观念,树立司法便民的观念
作者:蒋明建  文章来源:湖南频道  点击数9282  更新时间:2012/11/7 9:47:0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湖南讯(蒋明建)双牌县检察院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坚持做到“三个”见面:一是与犯罪嫌疑人见面,无论案件大小只要是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案件都坚持提审制度,考察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争取被害方谅解的诚意和具体办法等;二是与被害人见面,了解其对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处理矛盾的想法,找到处理化解矛盾的最佳点;三是与未成年或在校学生等特殊主体的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近亲属见面或到其所在社区、学校等走访、了解未成年等特殊主体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成长条件等,以取得办案的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如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胡某涉嫌抢劫案中,该院主动走访了胡某就读的学校和其所在的社区,了解到胡某平时表现不错,没有任何恶劣行径,因年龄较小,判断是非能力欠缺,父母对其疏于管理,从而犯下了错误。该院经慎重研究,对该案作出不捕的决定。现胡某的生活、学习均已步入正轨、外出上网的习惯改掉了,成绩也在班里前进了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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