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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王林与他的“关门弟子”
作者:周孝清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876  更新时间:2015/7/22 10:18:5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邹勇之死

多份“承诺书”引发猜测

    7月16日,根据警方通报,邹勇被绑架、谋杀,王林等4人涉案被抓捕归案调查。随后王林因涉嫌非法拘禁被警方刑拘。

    因警方对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案件详情暂未对外披露更多内容。王林在邹勇谋杀案件中究竟充当什么角色,尚无法证实。

    根据媒体报道邹勇被绑架的细节:案件发生在7月9日11时50分,当时邹勇从按摩店下楼,走向停在门口的黑色卡宴,两个男子走向邹勇,简单交谈后,两人给邹戴上手铐,将其塞进一辆黑色雷克萨斯越野车的后座。

    “车上下来两个男的,都戴着黑色墨镜,脖子上挂着很粗的金项链。”知情人士称,约5分钟后,目击者把邹勇被绑架一事告诉了按摩店老板李丽,李丽拨打邹勇电话,已无法接通。“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邹勇并没有反抗。”

    有报道称,犯罪嫌疑人刘某、朱某供述他们先在一个砖瓦厂用柴油将邹勇焚烧,而未烬的尸体被抛入鄱阳湖中。由于尸体被捞出后无法辨认,公安机关便收集了邹勇小儿子的血液和唾液,通过DNA鉴定才最终确认是邹勇。

    但也有报道称,邹勇姐姐说目前警方尚未找到邹勇遗骸。

    王林被警方带走之后,有媒体获得多份疑似王林与他人签订的“承诺书”,这些承诺书引发外界对王林雇凶杀徒的各种猜测。

    第一份,王林委托李某某。王林在与李某某签字的合同中与后者达成协议如下:“一、把邹勇抓起来;二、中国媒体包括央视为我平反;三、邹勇判重刑。以上达到目的,按约定付款。2014年4月,王林,李某某。”

    第二份,王林与黄某刚签署类似的“承诺书”。“我本人王林委托黄某刚办理邹勇案件事宜的费用,共计现金人民币1200万元,现分两期支付。一、免去邹勇人大代表身份后三天内支付600万元整。二、公安机关抓捕邹勇归案后三天内付清600万元整,否则本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承诺人:王林。2014年12月17日。”

    第三份,王林委托林某某。委托事项称,包括调查核实邹勇在萍乡市开办供煤场、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利用金钱美女关系拉拢腐蚀某些官员、与原铁道部长刘志军的关系、多重国籍等内容。

    第四份,王林委托“王总”。《承诺书》称,“如邹勇在2015年元月前逮捕,我王林在24小时以内将百万提到王总所指定的地点。以后判了邹的死刑,愿以五百万元酬谢。2015年元月11日”。

    第二份承诺书中的被委托人黄某刚,已归案,警方正对其进行调查。黄某刚在邹勇被杀案中是什么角色?其他承诺书中的几名被委托人情况如何?目前还没有更多信息。

    根据当地媒体17日报道称,由于邹勇的举报,王林一直烦恼不已,在与黄某刚的一次聊天中,黄某刚表示愿意为王林摆平此事,而王林表示愿意出2000万元感谢,希望让邹勇进去坐牢。有报道称,王林并没有让黄某刚“做掉”邹勇。

    但是,7月17日又有媒体曝出:王林家人称,他们对警方通报中提及的黄某刚并不熟悉。此人是经朋友介绍所识,其称有能力帮助王林解决与邹勇之间的纠纷,双方当时有协议,主要内容是在王林支付一定钱财后,黄某刚负责(免除)邹勇的人大代表身份和(运作)公安机关抓捕邹勇。

    对此疑问,萍乡警方表示,“对具体案件进展,届时会统一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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