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河南一商户发现欠燃气费近5亿元,燃…
·东莞多个小区住户更换燃气表后费用…
·江苏射阳县一餐厅羊肉火锅外卖中疑…
·维斯潮鞋仓库要多卑鄙有多卑鄙:申请…
·联通手机扣费乱象惊人:号未启用已被…
·快递保价形同虚设:运碎12万瓷器赔1…
·二手车平台隐瞒调表车真实里程,明…
·耐克球鞋涉嫌虚假宣传遭调查 消费者…
点击TOP(10)  
·河南一商户发现欠燃气费近5亿元,燃…
·东莞多个小区住户更换燃气表后费用…
·江苏射阳县一餐厅羊肉火锅外卖中疑…
·维斯潮鞋仓库要多卑鄙有多卑鄙:申请…
·联通手机扣费乱象惊人:号未启用已被…
·快递保价形同虚设:运碎12万瓷器赔1…
·二手车平台隐瞒调表车真实里程,明…
·耐克球鞋涉嫌虚假宣传遭调查 消费者…
·郑州一饭店出内鬼!服务员用假酒调包…
·客人跌倒突发脑出血身亡,酒店处置…
法讯网【fxw.name】
图片文章  

河南一商户发现欠燃…

东莞多个小区住户更…

江苏射阳县一餐厅羊…

二手车平台隐瞒调表…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经济与法制 >> 消费维权 >> 正文
重庆爆出“天价电”,一度收费61.9元
文章来源:《重庆晚报》 法讯网作者:陈寒星 点击数:1546 更新时间:2009/9/1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fxw.name】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重庆爆出“天价电”,一度收费61.9元〗的最新评论:

    一村民缴费单据显示,2009年6月用电7度,分摊了164度电的损耗,平均每度电12.7元。(资料图片)

    一村民缴费单据显示,2009年6月用电7度,分摊了164度电的损耗,平均每度电12.7元。(资料图片)
        据《重庆晚报》报道(记者 陈寒星)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部分村庄的电费一般在每度2元以上,每度二三十元也很常见,有的农户最高时1度电竟达61.9元。昨日(9月16日),重庆市物价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天价电”调查结果,责令违规电力公司退还多收取的电费,同时给予一定的罚款。

      经调查,“天价电”片区供电的都是当地一家小水电公司——阳石电力公司,李市镇供区内有13个居民小组,其中6个居民小组(1754户、约5000人)存在电价外分摊电损费用问题,即在国家规定的城乡电价同价的0.52元/度外进行了加价。

      物价部门调查显示,造成高电价的原因,是企业按每小组总表收费,而总表与分表之间有个“电度差”,即通常称的“电损”,且“电度差”数额较大,阳石电力公司自行将“电度差”的费用分摊到每户农民身上。

      据介绍,李市镇村民为“天价电”买单的真正原因,是当地农网改造过程中电企“打架”所致。阳石电力公司系一家股份制企业,由85名股东持股,而重庆市唯一的农网改造承贷主体是重庆市电力公司,须接收阳石电力公司的供区后进行。

      对于供区移交,阳石电力公司曾提出补偿要求。该公司经理袁某表示,目前每度电的销售利润约为3角钱,每年利润约为150万元,一旦将供区移交,每度电的利润只有几分钱,损失巨大。而且员工还面临安置和生计难题,必须得到合理赔偿,总额应该不少于数百万元。

      对此,市电力公司表示不能接受,因该供区的农网改造要花费上千万元。此后,随着农网改造的完成,两家企业矛盾加剧,久拖不决。最终的结果是,阳石电力公司将认为应该“补偿”的费用转嫁至村民头上,于是出现上述的“天价电”。

      市物价局通报称,阳石电力公司的行为已严重违反2008年物价部门出台的35号文件。该文件于当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主要内容是规定城乡电价同价,必须抄表到户、收费到户等。阳石电力公司必须清退所有违规所得,同时给予最高可达3万元的罚款。

      市物价局表示,昨日将查实的情况通过媒体曝光,希望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督促其他电力公司按照35号文件执行,同时希望用电居民积极举报高电价的违法行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