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葛兰素史克案揭开旅行社黑幕
作者:刘希平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10424  更新时间:2013/8/8 7:56:12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暴露监管盲区
 
       旅行社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葛兰素史克(中国)贿赂案经媒体披露后,在旅行社行业产生了极大的震动。此前与商业贿赂毫不搭界的旅行社,似乎成了非法套现的重灾区。而葛兰素史克贿赂案也暴露出我国对旅行社经营活动的监管盲区。
       葛兰素史克贿赂案案发后,有法律界人士对不断壮大的旅行社承办的公务活动,是否也存在类似“走账套现”现象,感到十分担忧。
       而据记者了解,近十年来,随着我国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政府公务差旅活动的服务外包已开始逐步提上议事日程。
       2004年3月1日,《上海市旅游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公务旅行可以由旅行社安排。这一规定得到了采购旅行社服务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认可。
       2004年年底,浙江省出台《关于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逐步把公务接待推向市场”。2005年,杭州首次将“无障碍公务”列入《杭州市旅游条例(草案)》,公务活动成为当地各大旅行社争相代理的新产品。
       2008年修订出台的《湖南省旅游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承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接待工作事项。同年,广东作为国内首个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广东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提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
       据初步统计,目前,国内至少已有近20个省市已经通过政府招标的形式,向旅行社购买公务接待服务。有资料显示,我国每年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出境公务考察、公务出差、会展等公务活动有近4000亿元市场规模,其中由旅行社采购的有600多亿元。
       但法律界人士担忧,旅行社不断增长的公务活动承办业务量,和相关部门对其乏力的监管方式已产生了极大的矛盾。
       “这种旅行社承办的公务活动,其实有时也存在类似的‘虚开套现’现象。”郴州市某旅行社经理张贵初(化名)透露,旅行社和客户单位都会有正规的合同和发票,但发票的费用有没有虚开,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核实起来也十分困难。“这种监督往往是停留在客户单位内部的监督,外部很难介入。”
       如何遏制“虚开套现”行为?张贵初向记者谈了他的建议。
       张贵初认为,规范旅游业“虚开套现”行为,可以尝试从规范各种公务活动组织单位的财政支出入手。
       “最好的办法还是控制公务支出,并限定额度,不要给多少发票就报销多少发票,或许这样可以从源头上治理虚开发票的行为。”张贵初对记者说。

上一页  [1] [2] [3]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