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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公证处“四保证一杜绝”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中国法宣网作者:周国华 点击数:11288 更新时间:2012/10/17 文章录入:huaguozhou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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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酉阳公证处“四保证一杜绝”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最新评论:

       

    酉阳县公证处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在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资产出让转让、企业改制等事项中担当重要角色,特别是在国有资产临街门面租赁方面,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既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又为租赁户的维权提供坚实的证据支撑,采取“四保证一杜绝”的措施,办理了230多件涉及全县500多间、面积约7000余平方米属国有资产的临街门面出租公证,发挥了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监督保障职能作用。  

    一是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在对国有资产临街门面租赁过程中,规范程序,阳光操作,保证了国有资产租赁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是保证租赁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该公证处要求承租人必须和手续一致,保证其手续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具体要求在签订租赁协议时,承租人交验身份证或家庭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从而保证了门面租赁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  

    三是保证租赁合同认真履行。通过办理临街门面租赁合同公证,帮助和指导租赁双方合法订立合同,剔除纠纷隐患和不真实、不合法的因素,促进租赁合同的履行。同时租赁合同经公证机构公证,有助于促进当事人依法履行,达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目的。  

    四是保证发生纠纷后依法解决。在门面租赁过程中,公证发挥了沟通、媒介功能。公证机构处于第三人的立场,与当事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公证书又具有真实、合法的特点,公证活动能够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正确实施,一旦产生纠纷,公证法律文书就成了特殊的证明力较强的书证,在审判人员认为没有疑义的情况下,即可将公证书作为证明事实的证据。这就从法律层面制止了不法行为,帮助公民、法人解决租赁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五是杜绝私下交易和暗箱操作的行为。办理临街面门面租赁合同公证,有效制止了转让过程中的私下交易和暗箱操作行为,杜绝了私自高价转租,扰乱市场的行为,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重庆酉阳县司法局周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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